壹、前言
嬰兒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展開他們的生命旅程。
幼兒藉由健全的感官系統,如視覺、聽覺、嗅覺,以及動覺接受外界事物的訊息,
從感官知覺的經驗中去瞭解自己與外物的關係,將這些資料有系統地儲存於腦海中,
以便運用於生活和種種學習行為中,促使各種能力能健全發展,適應生活所需。
雖然,每個幼兒因先天能力和環境中學習經驗不同,使每個人發展速度有所不同,
但其發展之軌跡與順序卻是相同的。
貳、動作發展理論
一、動作發展即依據神經及肌肉發展的成熟度
動作的發展乃是與神經系統的發展平行運作的,
而神經發展則由較低等的脊髓神經逐漸發展高等的腦中樞神經。
嬰兒的動作發展也由反射動作發展到成熟的有意識控制的動作。
如初生時口腔的吸吮吞嚥反射,到後來發展為成熟的唇吸及吞嚥動作;
四肢與身體的動作在剛出生時也是一種自然而然的原始反射動作,
而後經由發展,原始反射動作逐漸消失。
當控制自動運動的骨骼肌的發展成熟後,嬰幼兒才能做出自動控制的動作。
二、動作的發展有規律性存在──即有一定順序
嬰幼兒動作發展乃依照身體發展的順序,原則如下:
1. 由頭至腳原則:剛出生的嬰兒頭部的動作較身體其他部位活動頻繁,
直到神經系統成熟後,才發展至四肢及軀幹的活動控制。
2. 由中心發展至週邊原則:嬰幼兒在抓攫物品時,開始是用肩頭與手肘,
然後才學會用手腕及手指。
3. 由大動作發展至小動作原則:嬰幼兒的動作乃先出現大關節動作,
如肩部動作及髖關節部份的粗大動作,慢慢地發展引發出正確而精細的手指動作。
而每個不同動作的發展原則,均有一定的順序,
例如「抓」個動作的發展,每個階段的發展均發生在一定的時期中。
雖然每個階段均不相連,但卻會彼此影響。
此外,動作發展具有順序性,可由嬰幼兒開始走路的時間與整體發展率一致可得證。
例如一個較早學會坐的嬰幼兒,亦會較其他幼兒早學會走路,因為發展速率上的一致,
使我們可以由嬰幼兒其他部份動作發展的速率來推測其學會走路的時間。
Breckenridge 及 Vincent曾經提出一個計算嬰幼兒學會走路的時間,
是將開始爬的年齡乘以1.5,或以嬰幼兒能穩穩獨坐之年齡乘以2。
三、動作發展的速率因人而異
動作發展有個別差異,這些差異會影響幼兒在不同階段的發展。
有些可能是促進發展,有些則可能會阻礙其發展,
這些影響如下所示:
01. 基因的組成,包括體型、智力,均有顯著影響。
02. 胎兒活動得越多,產後動作發展的越迅速。
03. 好的產前環境,特別是母親的營養,會增強產後動作的發展。
04. 一個困難的生產,尤其是暫時的腦部損傷,會阻礙動作發展。
05. 除非環境有所障礙,否則良好的營養及健康會加速動作的發展。
06. 高智商的兒童較正常及低智商的兒童動作發展為迅速。
07. 模倣、鼓勵,以及機會均會加速動作之發展。
08. 過份的保護會阻礙發展。
09. 由於父母的鼓勵與模倣,頭胎動作的發展均較為迅速。
10. 早產的兒童動作發展較為緩慢。
11. 生理的缺陷,如眼盲,會阻礙動作之發展。
12. 性別、種族與社經地位均會影響學習之動機及訓練方式,
而使得動作發展之速率有所不同。
參、動作發展順序
依照肌肉活動控制及身體部位的動作控制,
嬰幼兒基本的動作發展可分成四部份:頭部、軀幹、手臂及手、腿及腳。
發展速率的差異也可能由於智力、學習、訓練的方式,或是動機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研究顯示每一個動作技巧均有一定的順序,如下所列:
●頭部
·眼睛的追蹤運動:四週
·社會性微笑:三個月
·眼睛的協調:四個月
●頭部的控制
水平的姿勢:一個月
直立的姿勢:四個月
●軀幹
·轉身
左右地轉動:二個月
前後地轉動:四個月
完全地轉身:六個月
●坐
拉著坐下:四個月
藉著他人之幫助下:五個月
不需他人幫助:六個月
●排泄器官
內臟的控制:二歲
膀胱的控制:二至四歲
●手與臂
·驚嚇的動作:二週
·大拇指的吸吮:一個月
·伸手取物:四個月
·攫取握住:五個月
·檢取物件:八個月
●腿與腳
·爬行
腹部爬行:七個月
以手和膝:九個月
●站立
藉他人的幫助:八個月
不需他人扶助:十一個月
●走路
藉他人的幫助:十一個月
不需他人扶助:一歲至一歲半
肆、動作技巧的學習
當嬰幼兒基本的粗大動作可以自動控制後,
技巧性的動作隨即發展出來,其中小肌肉佔很重要的地位。
大體而言,動作技巧分成兩大類:
第一大類是粗大動作的技巧,如跑、跳、爬樹、攀物等;
第二大類則是精細動作的技巧,如寫字、穿鞋、彈琴等。
而在學習動作技巧的早期階段,由於身體動作十分笨拙與不協調,
常會有一些不必要的動作,但隨著動作技巧的發展,速度及正確性會增加。
六歲孩子的動作正確性大致是三歲幼兒動作正確性的兩倍。
學習動作技巧的方法,可分為三個方向,分別是嘗試錯誤、模倣及訓練
其內容如下:
一、嘗試錯誤
沒有指導亦沒有模倣對象,完全靠個人摸索,
結果亦造成所表現的技巧未能充份發揮自己的能力。
二、模倣
藉著模倣或觀察學習,較嘗試錯誤學得快。
但是若模倣的對象不正確或者觀察錯誤,均會造成誤差。
三、訓練
有一專人可以做出標準且正確的模式,在教導的過程中去告訴兒童如何避免錯誤。
然而,錯誤的行為和不良行為一旦建立,便很難革除。
伍、動作技巧的內容
幼兒期中一些普通的動作技巧,主要在於手及腿的技巧,其內容分別為:
一、手的技巧
手部動作仰賴手部小肌肉的控制。
在三歲以前嬰幼兒手功能的發展常見於日常生活的活動中,
像是自己餵食、穿脫衣服、握筆塗鴉、玩積木、丟接球等。
以自我餵食為例,七、八個月大的孩子可以自己握奶瓶;
等到一歲時,則可發展到自己抓握湯匙進食。
二、腿的技巧
嬰幼兒在一歲半以後可以學會放手走路,
而腿部技巧的發展,可以協助發展完美的行走動作和相關的技能。
例如二歲左右的幼兒,能夠向前走及退後走、協助下可以單腳站;
三歲時,可以用腳尖走路;而三~四歲的幼兒則可以學會騎腳踏車等。
陸、結語
嬰幼兒的基本動作依賴神經系統與骨骼肌肉而發展。
當發展達到成熟階段時,幼兒方能開始學習動作的技巧。
熟練的動作技巧讓幼兒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獨立自主、
學習適應社會生活、遊戲及準備好未來就學的技能。
雖然每一位孩的發展都有個別差異,但都循著一個差不多的軌跡在進行著。
為人父母者應認識孩子的生長發展,並參與其中,與孩子一起享受發展的喜悅;
而幼兒教育工作者及相關人員,更應熟悉嬰幼兒動作發展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
以作為指導孩子與家長時確實的依據。
文章轉載自:潛能發展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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