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新聞,是在上周五的蘋果日報看到的
原本不看電視也不太讀報的我
因為每天在等待娃娃車回來的幾分鐘
才會拿起社區訂的報紙隨手翻翻

這則新聞,原本也只是每天所看到的新聞裡其中之一罷了
卻教我如此的念念不忘,難以理解
放在心裡好多天,也跟蟹爸爸和姐妹們討論過
就是真的不明白,是為了什麼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在現在如此先進的社會裡




新聞內容是這樣的:

本篇新聞取自壹蘋果網路,完整內容請點此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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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台北 32 歲胡姓男子與 23 歲曾姓女子同居,2年前生下1女
當女嬰哭鬧,胡常掌摑女嬰臉頰
女嬰3個月大時,2人先後打女嬰頭部,曾女還咬傷其手臂,致女嬰身亡。

2人去年再生下1子。
去年11月,2人帶著3個月大男嬰回台東老家,到宜蘭時男嬰即沒有心跳呼吸,送醫不治。
因男嬰有先天性心臟病,檢警當時以意外死亡偵辦。
但男嬰父母未再出面,啟人疑竇,檢方又發現他們曾虐嬰致死
解剖男嬰後,發現屍體後腦骨有撞擊痕跡。

檢方找到因案服刑的胡男,他坦承幫兒子洗澡時,失手讓男嬰滑落浴缸撞到後腦,
男嬰哭鬧時也多次拍打其後腦,檢方訊後將他送辦。

檢警日前找到曾女,發現她又懷孕 5 個月。

學者感慨:「養不起,又不節育,生了又打死,哪有這種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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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們不能以自我的觀點去任意評論他人的作為
但是,但是我真的真的無法理解
是為什麼呢,為什麼會這個樣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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